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职责
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机构
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职责
为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的组织领导,推动我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快速发展,强化督促检查与考核机制,确保完成学院节能攻坚任务,决定成立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。其成员如下:
组 长:黄绍光 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学院院长
副组长:韦胜东 学院党委委员、学院副院长
成 员:韦建军、杨 奎、卢森焕、曾 严、岑 华、潘华林、罗之尚、骆伦彪、俸嘉潞、韦寿恒、兰建扬、韦朝忠、韦文业、覃孜、韦永福、韦安然、黄耀、刘志锋、黄秀德。
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:全院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;贯彻落实《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<公共机构节能条例>实施办法》;督促检查及考核全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;领导和指导下设办公室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日常工作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后勤处,韦胜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后勤处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,陈官文同志担任办公室节能工作管理员。
节能办公室具体职责是:贯彻执行国务院、自治区有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并结合我院实际,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;制定并组织实施《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<公共机构节能条例>实施办法》和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规划;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,制定学院公共机构能源消费定额;收集、整理学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信息。按时向市公共机构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状况,提出推进学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、建议;监督学院公共机构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情况;提出年度学院公共机构能源工作安排,组织召开学院节约能源工作联席会议;负责管理监督学院公共机构日常节能工作;负责学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,负责涉及公共机构节能的文电办理及督查、督办工作;承办学院交给的其他事项。